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三章授权方与集团公司的关系第四章董事会第五章监事会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七章财务、会计、审计第八章利润分配第九章劳动人事、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第十章终止与清算第十一章章程修改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的中文名称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集团公司法定地址为。第四条集团公司是经批准,在登记注册的公司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五条集团公司的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授权方(以下简称授权方),授权集团公司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代表授权方行使所有者职能,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依法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股权管理。第六条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党委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集团公司的贯彻执行。第七条集团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集团公司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集团公司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工会代表职工与集团公司进行平等协商签定集团合同,建立协调和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八条经营宗旨:。第九条集团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授权方与集团公司的关系第十条集团公司下列重大事项由授权方研究决定:(一)委派或更换集团公司董事,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集团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决定集团公司董事的报酬及奖惩事项;(二)批准集团公司董事会拟订或修改的集团公司章程;(三)根据需要向集团公司派出监事会;(四)决定集团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集团公司债券等;(五)国家规定的授权方的其他权利。当集团公司发生重大决策失误及重大经营失误,授权方有临时处置权。第十一条授权方对集团公司承担下列义务:(一)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集团公司的有限责任;(二)保持集团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干预集团公司对法人财产的独立支配、自主经营的法人财产权;(三)帮助集团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开拓国内外市场;(四)国家规定的授权方的其他义务。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经授权方授权,依法享有授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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