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集团是以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第二条集团名称及法定地址名称:简称:法定地址:第三条集团母公司名称及法定地址名称:法定地址:第四条集团的宗旨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发挥集团成员的综合优势,实现各种自愿的额优化配置,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第五条集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第二章集团成员之间的经营联合、协作方式第六条本集团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一)母公司:(二)子公司:第七条集团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集团理事会是集团的管理和决策机构:母公司是财务和投资中心,在集团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外代表集团,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确定发展规划,负责投融资决策,从事资本运营,对运营者进行考核和任命,监控经济运行情况等。第八条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但不得以集团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经营活动。第九条集团的管理体制(一)集团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通过股东会、理事会和监事,参与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向、选择经营者及利润分配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集团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是参股或者生产经营、协作的关系。第三章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第十条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管理机构。第十一条理事会由集团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一)听取和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审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三)制定集团的资本运营方案和投融资方案;(四)讨论协调集团年度生产、经营、投资以及资金使用计划;(五)讨论决定集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六)讨论审定集团成员的加入和退出;(七)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八)制定、修改集团和有关规章制度;(九)决定集团的终止和清算;(十)其他须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第十三条理事会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召集或经1/3以上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第十四条理事会遵循如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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