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四章股东第五章执行董事第六章监事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九章税务、财务与外汇第十章利润分配第十一章职工第十二章工会第十三章保险第十四章期限、解散和清算第十五章规章制度第十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_国或地区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公司;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第三条股东的名称、法定地址:名称:;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或地区: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第二章经营范围1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公司注册资本为,其中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第八条股东认缴出资额为,出资方式为:,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股东于年月日前缴付全部认缴出资。第九条股东缴付任一期出资额后三十日内,由公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予以公示,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第十条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符合《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第十一条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调整,应由股东决定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二条公司可以从国内外取得贷款或借款,解决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和生产流动资金。其中境外借款可由外方股东贷款解决。第四章股东第十三条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七)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2(九)修改公司章程;(十)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五章执行董事第十四条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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