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范本适用设执行董事、监事的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时参考。投资者应当根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并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制定正式文本时,请将黑体字注释部分删除。本章程范本只是政府部门对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对章程内容承担直接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三章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四章股东第五章执行董事第六章监事第七章管理机构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第九章劳动管理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国(地区)(以下简称投资者),决定在中国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制订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外商独资企业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地址:。第三条投资者名称:,国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法定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章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第八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万元(注:币种)。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注:币种)。第十条出资方式:。第十一条出资期限:(注:写明具体日期)。第十二条投资者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行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五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委派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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