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14年7月7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第六条公司认缴资本:人民币200万元,股东在20年(2035年4月12日)内缴清。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住所:江苏省*************。身份证号码:320****************第五章公司类型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了和出资时间股东******,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于2035年4月12日前缴足。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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