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公营范围:XXXXXX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公司股东名录第五条公司股东名录: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持股比例(%)XXXX货币2027/9/1XXXXX货币2027/9/1XXXXX货币2027/9/1X第六条公司认缴出资额交付时间出全体股东约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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