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协议(虚拟股权)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于年月日在签署:甲方:A、B乙方:(以上当事人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鉴于:(1)本协议甲方拥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资额计元人民币,其中A拥有%股权,B所拥有%的股权;(2)乙方为目标公司员工:与目标拨弄公司所签订之劳动合同期限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计年,担任的职位为:(3)甲方同意在特定条件下将其所享有的部分股权之特定权益转让予乙方作为对乙方服务目标公司的激励。由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第一条定义1.1在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本协议指本协议双方就全权激励事宜所签订的协议以及本协议双方不时正式签署的修改或变更本协议的书面文件。目标股权指甲方所拥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出资额计元人民币(甲方A与B同比列分担该等股权。当目标公司发生增资、减资等影响注册资本的情况时,该股权比例将根据出资额作相应的调整)。分红权指目标公司股东按照其在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决议分取目标公司利润的权利。人民币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元指人民币元。第二条股权激励2.1股权激励双打一致同意,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第2.2款承诺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将目标股权的特定权益根据第2.3款约定的方式转让给乙方作为对乙方的激励。2.2先决条件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股权激励的前提条件为乙方遵守以下承诺:2.2.1乙方承诺自20年月日起为目标公司至少服务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若有中断情形须经甲方同意;2.2.2乙方承诺全职为目标公司服务,不从事任何兼职,也不以任何方式参与与目标公司业务有竞争的投资或经营活动,亦不恶意损害目标公司及甲方利益;2.2.3乙方承诺尽职尽责完成其与目标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职责;2.2.4乙方承诺其在旅行劳动合同期间达到工作业绩目标并获得甲方认可,工作业绩目标为:2.2.5乙方承诺其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参与与目标公司业务有竞争的投资或经营活动。但除另有约定(包括乙方与第三方的约定)外,目标股权全部转让予第三方后乙方不再受本项限制。2.3激励方式2.3.1乙方有权按照以下方式享有、获得股权激励;a自不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有权获得目标股权的分红权,但前提是乙方须全年在目标公司任职,方可获得目标股权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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