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协议》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共同签署:甲方:乙方:丙方:甲方、乙方、丙方以下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鉴于: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各方均为公司的创始股东,其中【】为实际控制人。2.各方已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以及《合伙人协议》,约定各方一致行动。3.各方虽均作为公司的创始股东,但【】方并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实际为公司的财务投资者,且【】方拟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系其【亲属】。)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方退出一致行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伙人协议》与《一致行动协议》的变更1.1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方退出各方的一致行动,【】方将不再享有《合伙人协议》、《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权利,亦不再履行相关一致行动义务,【】方将有权按照其意愿自由行使表决权,不再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1.2【】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后,【】亦不承担一致行动义务,不属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无需将投票权委托实际控制人行使。第二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2.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2.2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合伙人协议>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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